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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国自应“减排”,穷国则应“减人”。

2015-11-15 14:32:42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
  我想:生态环境的保护、“生态危机”的缓解,肯定正急需各国的政要形成这样一种共识:富国自当“减排”(这一点早已成为各国共识,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《京都议定书》的缔结)、穷国则应“减人”——如果说对于那些人口虽少、且年增长率较低,然人均能耗畸高(这些情况是各发达国家的普遍国情)的各发达国家来说,“节能减排”是它们主要应尽的硬性环保义务(诚如《京都议定书》相关条款的具体“指标”规定);那么对于人均能耗虽少,然人口众多、且年增长率较高的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来说,“节育减人”即应作为它们主要应担的刚性环保责任!【这两类,由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所应相应承担的、不同的义务和责任,皆需要各国以缔结相应《国际公约》(如《京都议定书》)的形式来加以明确和问责——尤其对于由第三世界国家所承担的后一类“减人”的责任。】
  
  ——造成“生态危机”的最重要因素,或恐并不在于这高污染产业、也不在于这“高耗能”的消费行为,而恰恰即在于我们“人”——不单单是这从事高污染产业、进行“高耗能”消费的全球一小撮“人”,而且还更是这为谋生计与发展,而每天必须直接、或间接地消耗着地球上的食物、淡水,及各种可再生、或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;同时又不可避免地“产生”这样那样垃圾、这样那样污染的全球每一个“人”!
  
  ——否则的话,我们就难以理解:为什么“生态问题”最为突出的国家,并不是人均能耗最高的富国,而是人口最多的穷国!这难道能够仅仅归咎于穷国的国民环保意识差么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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